香港

地址

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

理文商業中心7樓B1室

電氣道169號

香港北角

辦公時間

營業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09:00 - 17:00
領取護照/文件星期一到星期五09:00 - 17:00
上班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09:00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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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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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性

為了幫助輪椅使用者和客戶提供流動性受到限制,所有的簽證申請中心都配備了坡道和電梯幫助殘疾人士或特定的需求的客戶。簽證申請中心的工作人員都樂意協助殘疾或行動不便客戶。

安全規定

  1. 請注意,簽證申請中心僅限簽證申請人及尋求加拿大簽證申請流程資訊的人士使用。此政策唯一的例外是:

    • 未成年子女,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此人不能是簽證申請中心(VAC)工作人員。

    • 長者或因醫療或身體狀況需要協助的人。若您需要協助,請在抵達VAC時通知保安或VAC工作人員。

  2. 在允許的情況下,手機可進入VAC,但必須始終保持靜音或震動模式。請注意,進入VAC前,您可能會被要求開啟手機。無法開啟的裝置不允許使用。在接受VAC服務時,您必須收起手機。

  3. 頭戴式耳機、帶有麥克風的耳機、入耳式耳機、筆記型電腦及平板電腦可放在個人包內攜帶,且不得在簽證申請中心內使用。接受簽證申請中心服務時,必須收好這些物品。

  4.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拍照、錄影或錄音。

  5. 每人可攜帶一個登機箱大小行李(55 公分 x 35 公分 x 20 公分 / 21.5 吋 x 13.5 吋 x 8 吋)進入簽證申請中心。較大的行李不允許攜帶,必須另行存放。

  6. 任何VAC建築內,包括緊急出口區域、建築物入口及出口,均嚴禁使用如打火機、火柴及電子煙及等吸煙物品。

  7. 基於安全理由,以下物品不允許進入 VAC 內:

    • 尖銳物品,例如剪刀、筆刀、工具或類似物品。

    • 武器、類似武器的物體或任何爆炸性/易燃材料,包括氣溶膠、氣體和燃料。

    • 通訊設備,例如對講機收音機、傳呼機或廣播設備。

    • 其他物品可能會根據保安人員的酌情權而被禁止。

簽證申請中心不得存放違禁物品。 你必須為自己妥善安排存放以上物品。

部分簽證申請中心可能提供需付費的衣帽間或置物櫃。這些服務不能用來存放違禁物品。請在到訪前先向VAC確認。

搜尋程序

為了安全與保障,我們保留使用X光掃描儀、金屬探測器及適當實體搜查,對申請人及訪客進行行李及個人搜查的權利。在可能且適當的情況下,可能會提供私人且性別專屬的搜尋區域。

互相尊重

我們的員工有權在無懼虐待或恐嚇的情況下工作。對我們員工的威脅或辱罵言語或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絕不被容忍。